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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我拿配偶簽入境英國的滿月!部落格也長草了一陣子,我想是時候更新了。剛抵達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去領BRP卡阿!!!根據Home Office規定,最慢要在入境十日內領取,否則輕則罰款,重則簽證失去效用...偏偏我抵達的時間點正逢周末接續復活節連續假期與銀行假,等我去領完卡時,都已經是入境第六天,有點驚悚!(而且領卡的地方還離我家很遠,可是沒辦法,因為這已經是距離最近的選擇了!)

拿完BRP卡後,就要陸續完成其他的安頓作業,最重要的幾項有: 銀行戶頭、健康醫療、房約更新、稅局(房屋稅)...等這些民生單位的重新註冊與激活。這些手續蠻重要的,也關乎到兩年半後配偶簽延簽的相關資料的附件,所以建議提早準備,才不會到時候手忙腳亂阿!(我現在也還有幾項正在進行中...)

這邊我要先解釋配偶簽延簽的重點,其實主要內容還是與第一次得差不多,比較麻煩與困難的是"同居證明文件"的蒐集,而英國不像台灣只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即可。在英國,需要提供"官方信件"(如: 銀行、貸款、水電瓦斯、電話網路、健康醫療、國稅局、租約...)以證明收件人確實住在這個收件地址。(一般為了辦事情方便,不會有人實際上是住在倫敦;結果把銀行信寄到伯明罕之類的地方XD),所以這就是證明同居屬實的辦法。你以為只要一封信銀行聯名信就足以證明了嗎?其實,他們要的是平均分散在兩年半內的信件共"12"封(配偶各六封;不同名;同地址,若有聯名信的話,每封可以2封計算)。有這樣的前提後,你就會知道抵達後到底要先處理那些事情了! 

一、銀行戶頭

1. 開共同聯名戶頭: 這項除了是為了方便管理開支外,更重要的是為了將來延簽做準備。

2. 激活我的舊戶頭: 到銀行通知已經更改地址,不住在之前開戶登記時的舊址了!之後順便再跟銀行要一份statement. (主要是需要上面的住址資訊,因為不管之後到哪個單位辦事情,他們總要你的身分ID資料與居住證明)

二、健康醫療(NHS)

* 到我們這區的診所去改地址與註冊醫生。(辦簽證時有一筆是IHS的費用,一年兩百鎊當然要記得辦妥!再者,出門在外,健康大事還是不可輕忽阿!)

三、房約更新 

重新簽立一份新房約,把我的名字也放上去(手續費要一百多鎊!當時我下巴差點盒不起來),並且申請一副鑰匙。(超貴!一個感應鎖要28鎊;打兩把鑰匙大概十鎊這樣)。

四、通知稅局

1. Council Tax: 一個人住時可以申請減免,但現在有兩個人住了,就要誠實上報漲價;當然要再把我的名字加上去,這樣將來才有聯名信可以用! (可是等待期要一個月...希望不會又陷入遙遙無期的等待)

2. HMRC: 這個是申請結婚基金的,不屬於public fund.要感謝好朋友提供資訊,讓我知道可以辦這個。申請這個結婚基金可以多少退一點稅金回來,當然不是很多,不過不無小補。(要符合待業中或收入未達11800之類...具體數字我忘了...意思就是如果賺太多就不能辦拉!)

這條路是個不僅燒錢,又考驗意志力的長征,現在過了第一關,再來仍有許多挑戰與未知,希望逐一化解與達陣! (To: Rose.Veronna. Dianna)多謝這一路上相互鼓勵、打氣到現在我們是交換資訊的在地好朋友 ,祝妳們也都能順利!

**題外話:

最近看見瘋傳媒報導哈利王子與他的美籍未婚妻的文章,我認真地要說: 對他們來說應該不難!第一,對他們來說,簽證申請費與基本收入門檻能夠打倒平民老百姓,但對他們而言不構成困擾。其次,文件證據等資料蒐集他們也不會有問題,要照片如果真的沒有,可以找狗仔或報社要,其他資料可以聘僱專業移民律師幫忙整理,所以我真的不會替他們擔心這些。語言門檻: 亨利未婚妻是美國人,這個駕輕就熟拉!只是我仍希望這個嚴苛的移民政策,能夠因為皇室中有成員曾經歷過,所以將來能夠將此政策修改一下,讓許多被迫分離的家庭能夠團聚。

我的下一步: JOB HUNTING在異鄉

 

  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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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彼得太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